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北京严格限购政策补缴社保不予认可

新华社  2012-12-18 09:27

[摘要]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17日表示,自2012年12月18日起,补缴社保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不予认可;同时重申非北京市户籍家庭以缴纳社保方式申请在京购房资格的,应自提出申请的上一个月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在京缴纳社会保险,且提出申请之月须为正常参保状态。

据新华社电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17日表示,自2012年12月18日起,补缴社保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不予认可;同时重申非北京市户籍家庭以缴纳社保方式申请在京购房资格的,应自提出申请的上一个月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在京缴纳社会保险,且提出申请之月须为正常参保状态。

据了解,自2011年2月17日实行住房限购政策以来,北京市实行“家庭承诺-企业初审-部门联审-登记复审”四道把关的购房资格审核机制。目前,北京以“连续5年以上缴纳社保”为审核条件的申请家庭共2.73万户,占全市申请家庭的5.6%;其中2.18万户通过审核,审核通过率为79.8%,实际购买住房的1.47万户,占全市购房总数的5%。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审核中不再认可社保补缴的情况,有利于保障正常缴纳社保的非本市家庭的购房需求,有效防止少数不法机构和个人以此非法获利。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